藥師觀點:台灣藥品管理缺乏一致性整合
2019/06/18 21:00
蕭力禓/藥師
陳進男/藥師
關於此次動物使用人藥的紛爭,紛爭的起因,應是由於我國藥政管理制度紊亂所致。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(簡稱FDA)而言,管轄的範圍便涵蓋了食品、人用藥品及動物用藥,人用藥品及動物用藥既然均屬藥物,歸屬同一主管機關應屬合理。
而我國的人用藥品主管機關為食品藥物管理署,動物用藥主管機關卻歸屬在農委會防檢局,中藥管理卻歸在中醫藥司,政府組織再造成立食品藥物管理署,仍未將藥物相關的事權(如中藥及動物用藥)的管理進行整合,建立一致性的準則規範,仍讓中藥藥品許可證由中醫藥司負責,動物用藥品許可證由農委會防檢局負責。導致同樣擁有生理活性的藥品,竟然出現三個頒發許可證的主管機關,如此必定容易導致管理標準規範不一的情況。
如今面對動物用藥不足的情況,因於今年年底開始實施GDP制度,藥廠不敢違法將人用藥品提供給非醫療機構,於是農委會提管理辦法開放人用藥品於動物使用,竟以行政規則便宜行事來凌駕法律,導致法律規範疊床架屋,甚至也因此受到監察院糾正。
獸醫師於臨床診治動物因動物用藥不足而使用人用藥品,一直是公開的現況,而藥師團體基於用藥安全、藥品管理之職責,則認為應該在良好的藥品流向管理前提,才開放人用藥品於動物醫療使用。根本原因是我國FDA與農委會防檢局間,對藥品管理缺乏一致性的整合所致。
為保障獸醫師臨床診治動物時,有合理足夠藥品,也健全人用藥品管理現況,我國FDA目前擬比照美國實施雙軌制,亦可認同,但仍提出三點建議:
一、如果獸醫使用人用藥品部分,必須要在動物用藥品項缺乏的前提下方可使用,並訂出相關罰則,才能避免出現獸藥不用用人藥的情形,如此才能鼓勵發展動物專屬用藥,才是對動物健康有最佳保障。
二、在比照美國制度時,請政府務必學整套,不要學半套而出現人用藥品管理漏洞,建立良好務實的人用藥品流向管理制度,才是國民健康的最佳保障,相關罰則也須制定。
三、政府應將組織事權一致性重整訂為未來方向,若未來要進行組織再造或重整時,可參考國外先進國家制度,而非組織再造越造越大越亂,而出現現今事權混亂的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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